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弢  发布时间:2019-12-10   浏览次数:354


    2019年是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统一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开局之年,为做好学校2019年财务决算工作,保证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及时报送,现将2019年度有关财务决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账时间

    2019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7日为计划财务处内部年末结账时间,因后台处理的业务量较大,结账期间不办理任何经济业务,不对外办公。如需办理审核、报账、公务借款、预开发票、校外人员劳务补贴、学生缴费、学生助学金发放等业务,请在结账前抓紧办理。

二、清理借款

我处已于2019年9月16日发出《2019年度清理教职工借款的通知》,截至12月9日,其中一部分老师因特殊原因无法核销的已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约定还款日期。但还有部份催款期间内仍未核销,我处将依据《三明学院应收及暂付款管理办法》本月起从工资等收入冲抵借款。

三、清理票据

     票据已经开具,受票方尚未付款的情况,请催促受票方及时付款,对无法到账的发票,请经办人12月25日前将原始票据及书面情况说明,到预算科进行核销,否则我处将从经办人的工资中扣除与开票金额相等的款项。

四、认领外单位来款

请在结账日前到预算科认领校外单位汇来的款项,对于挂账三年以上无人认领的来款,将统一收归学校统筹使用。

五、其他事项

发票报销时限为两年,凡2017年的发票尚未报销的,务必在2019年12月25日前完成报销。

各二级学院及时催缴学生在年终结账前缴纳所欠学费,保证学校的事业收入。

12月26日暂停上述业务的办理之后,将集中办理校内结转及年终的账务调整,望各单位安排好业务进度,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计划财务处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