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因会计核算工作和审计工作需要,我处发布的《三明学院经费报账手册》第一部分对报账封面审核要点中明确指出:报账经办人仅为校教职工、人事代理人员、校聘用人员;学生活动可由学生作经办人,相关教师作证明人,且需由负责教师或辅导员办理报账手续。但在实际工作中考虑到学生活动具有多样性且工作量大,经协商,每个学院可指定一位同学负责本院所有学生活动的报账业务。除此之外,其他学生均不能作为报账主体到财务办理报账、审批等业务。
现再次重申,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计划财务处
2019年4月3日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荆东路25号 电话:0598-8399213 Email:smxyjhcwc@sm163.com 三明学院计划财务处 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