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接到税务局通知,再次提醒大家,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请大家及时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确保获得退税或避免逾期申报补税而产生滞纳金,影响个人征信。具体操作流程详解附件。
财务处
2020年6月16日
附件1:致扣缴义务人一封信.pdf
附件2:2019年度汇算清缴温馨提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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