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关于审核报账分组专人负责制等通知
发布人: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9-11-08   浏览次数:284


校内各单位:

为践行学校近期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计划财务处到二级学院及行政重要部门开展2020年预算沟通工作,期间广大教职工对计划财务处财务审核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使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切实解决,确保财务审核工作稳步落实,扎实推进、提高教学、科研服务工作的质量,计划财务处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11月11日起开展财务审核报账分组专人负责制,同时简化“差旅费报销附件6”经费一支笔签字问题。

一、财务审核报账分组专人负责制:专人负责制,即各单位经费(教学、行政、科研)报账指定专人进行会计审核、记账,专人负责制实行轮换制。具体分组如下:

组别

审核负责人

具体负责学院

第一组

郑娟

校领导、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机关党委、校团委、人事处、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教育与音乐学院

第二组

邓桂萍

监察审计处、保卫处(武装部)、教务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校友会、图书馆、网络中心、师范学部、资源与化工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体育学院、海峡理工学院

第三组

陈梅群

校工会、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继续教育学院、三创学院、大学生创业中心(电商大厦)、氟化工产业技术研究所、美丽研究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文化传播学院、海外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具体组别分时点安排表见附表:

 二、简化“差旅费报销附件6”经费一支笔签字

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是否自行用餐、用车,还是协助或是统一接待用餐、用车的,出差人需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附件6“,经费所在部门”一支笔“负责人将不再签批,由出差人员对其真实性负责,今后审查若发现问题,由出差人员自行解释。


附件:组别分时点安排表.XLS

 

 

 

 

                                         计划财务处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