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执行单位:
为做好2018年学校综合财务计划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三明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明财预【2017】46号),现就编制2018年学校综合财务计划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要求
(一)零基预算和滚动预算相结合
零基预算是根据2017年期末项目余额,将余额清零,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以零为基础编制2018年预算。滚动预算是跨年度实施的项目,按照建设期限,将2017年项目余额结转编入2018年预算,待项目完成后,收回结余经费。(详见附表1)
(二)强化预算规划管理,建立预算项目库
根据学校“十三五”规划要求,编制教学、科研、学科、人才、基本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的预算规划,建立预算滚动项目库,指导学校年度预算编制,在预算规划框架内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原则安排年度项目。项目库的建立实行归口管理,具体分工如下表所示。
项目库类 别 | 教学专项 | 人才专项 | 学科建设、科研 | 中央支持地方 | 后勤保障 基本建设 | 信息化建设 |
归口管理部门 | 教务处 | 人事处 | 科研处 | 发展规划处 | 后勤管理处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三)规范基建和大型修缮项目的论证和审批制
根据省财政厅《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闽财建【2016】77号)文件精神,要严把基建项目审批关,严禁实施未经充分论证、未落实建设资金的项目,严禁未立项先建、无资金先开工的行为。学校基建及大型修缮项目要依据学校财力,先落实建设资金再立项;先进行充分论证再实施。资金无法落实的项目不列入学校综合财务计划。
(四)持续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及执行力度
各预算执行单位编制本年度预算应与上年结余资金相结合。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管理及执行力度,充分考虑预算项目结余资金规模,先消化项目结余资金,后申报当年预算,切实做到盘活结余资金,用好增量资金。原则上对上年资金结余较多的项目,应说明结余情况,并优先使用上年结余资金,再安排下年度预算;对长期未执行的项目结余资金予以清理。
(五)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省财政厅《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闽财评【2011】4号)文件精神,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各单位应做好专项项目的绩效申报,申报前,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先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制定实施计划、编写预期绩效(附表4:重大专项经费申请表);实施过程中,各预算执行单位对项目按季度进行绩效监控;年度终了,各预算执行单位对项目进行年度绩效评价;项目结束(结题)后要对项目进行项目绩效评价。年度项目绩效评价的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直接挂钩。
二、预算编制的具体分工
各项预算内容根据各预算执行单位的职责分工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1.全校性人员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该类经费填报附表2。
2.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各类创收经费的收支预算,按照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成本按70%控制),该类经费填报附表7。
3.教务处汇总编制教学专项预算,根据需要填报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6。
4.发展规划处汇总编制中央支持地方及学校下达的提升办学水平专项经费等,根据需要填报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6。
5.人事处汇总编制人才专项预算,根据需要填报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6。
6.科研处根据职能分别编制学科建设、科研专项预算,根据需要填报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6。
7.后勤处汇总编制学校基本建设、零星维修费、水电费、车辆、绿化卫生费等后勤运行经费及专项预算,根据需要填报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6。
8.图书馆编制图书经费预算,根据需要填报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6。
9.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编制学校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根据需要填报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6。
10.行政部门依据各单位编制人数及各项目定额计算核定编制本部门的日常公用及项目经费预算,根据需要填报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6。
11.各二级学院部份包干经费预算由计划财务处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测算:
(1)普通本科生按学费收入的9%计提;
(2)艺术设计学院、动漫学院按学费收入的4.5%计提;
(3)海峡理工学院按生均定额900元/生、年计提,其中:教学业务费300元/生、年,专业建设费400元/生、年,项目建设费200元/生、年;
(4)国际学院按生均定额1200元/生、年计提,其中:教学业务费600元/生、年,专业建设费400元/生、年,项目建设费200元/生、年;
(5)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费(马克思主义学院)按20元/生、年计算。
其他包干经费及专项经费根据需要填报附表3、附表4、附表5,包干经费和专项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需填报附表6,并报送归口管理部门。
三、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时间
学校预算将采用“二上二下”的流程进行编报,具体编制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一上”:各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填报预算需求和有关基础数据,并按“三重一大”规定做好新增项目前期论证工作,2017年11月25日之前提交计划财务处。纸质版材料需经各单位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送计划财务处预算科,电子版发送至夏瑾、李姝办公平台。
(二)“一下”:计划财务处完成预算调研或与重点单位会商后,汇总编制学校综合财务计划草案,报校领导修改。
(三)“二上”:2017年12月30日之前各单位根据“一下”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将修订后的经费预算再次上报计划财务处。
(四)“二下”:计划财务处再次审核修改预算草案,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报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会审议,最后报教代会审议通过,形成最终学校年度财务综合计划。原则上于2018年1月底之前将学校下年度综合财务计划批复数下达至各预算执行单位。
附件:2018年学校年度财务综合计划预算编制附表(资料下载中)
三明学院计划财务处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