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作为一种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其本质是反社会、反政府、反科学、反人类,是一种具有危害性、对抗性的破坏力量,严重影响着国家的安全和社会政治的稳定。它与民族分裂主义和国际恐怖主义一同被看作是当代国际社会三大瘟疫,历来是世界各国政府共同打击的对象。在我国,邪教坑害百姓,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国家安全,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公害。
为了进一步认清邪教组织的本质与危害,增强群众反邪教的意识,提高群众抵御邪教的侵蚀能力,弘扬科学精神,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我们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提高警惕,认清“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反动本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科学,讲文明,树新风,积极参加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自觉抵制邪教的侵蚀。
2、态度要坚决,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反动宣传要做到不听、不看、不信、不传。
3、敢于斗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4、如发现“法轮功”等邪教分子在非法串联、秘密集会、聚众闹事,印刷、偷运、散发、邮寄大量反动宣传品,书写、喷涂、悬挂、张贴“法轮功”邪教内容的反动标语、搞电视插播等,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拨打110报警。
5、如有人向您宣传“法轮功”、“三退”、“九评”等内容,或向您手中传递“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宣传品(光盘、书籍、印刷品等),要在第一时间报警,协助公安机关制止其行为。
6、当见到“法轮功”等邪教的传单、信件、邮件、光盘、传真等反动材料时,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或单位保卫部门,由公安(保卫)人员进行查证处理。
7、当收到“法轮功”等邪教宣传内容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要立即将其删除;如接到邪教宣传内容的骚扰电话,要直接挂断。
8、当发现人民币上印有“法轮功”等邪教内容的字样,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之后再到银行兑换,避免继续流通,造成恶劣影响。
9、当发现有喷涂“法轮功”等邪教内容标语、悬挂“法轮功”等邪教内容的横幅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0、当发现家人及亲戚朋友练习“法轮功”等参与邪教活动时,要坚决反对,耐心说服教育和正确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