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2024年秋季收费校长公告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归档调整我省未具备研究生培养资格的公办本科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14]183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等规定,2024年秋季,本校对在校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
经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批准,并经本校校务会议研究,现将本学年各专业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如下:
1.学费:本科4800元/生·学年、重点学科52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8400元/生·学年、闽台合作办学15000元/生·学年、闽台合作办学(艺术类)18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20000元/生·学年、国际通识课程教育20000元/生·学年、自费来华学生12000-18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550-1300元/生·学年(含公寓空调费用)。
校长:张君诚
2024年7月10日
阳光价费公示牌2024.7.10.xlsx